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特向社会公布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对照《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方针,除国家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规章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全部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动发布政务信息13127条,其中:工作信息类133条;通知公告类22条;业务公告公示类12763条;政策法规类14条;其他类19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79条。
一是推进机构信息公开。按照省级统一要求对机构信息公开进行规范,包含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等方面内容,极大便利群众办事咨询。
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中心网站依法公开交易公告、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交易信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引导、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水平。充分利用电子交易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提高群众满意度。在公开内容上,主要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信息;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信息;国有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公示信息;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信息;部分特许经营权招拍挂交易价格、成交结果信息。方便交易各方及时了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和交易项目操作流程、周知事项等信息。
三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了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中心按要求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申请指南,畅通了书面和网络申请渠道,对收到的申请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条例》要求进行规范答复。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推进依法行政。目前,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标准规范明确的信息保障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栏目内容保障,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动态调整优化中心网站栏目设置。
适合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法定主动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中心服务大厅安装配备1块LED电子显示屏,及时高效公开各交易项目的开标信息。并且同时配备2台电子化交易自助查询设备,为交易各方提供电子化交易自助查询服务;不断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按照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功能模块,规范交易信息发布,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共享交易信息,发挥交易信息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督查工作进度、沟通反馈信息、提出协调建议、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编制交易中心的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信息科作为中心业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的及时更新。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把责任细化具体到相关科室,做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开工作。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三是加强人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以及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规定,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规范,推进交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该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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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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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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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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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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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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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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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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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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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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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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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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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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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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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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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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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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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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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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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精准,缺乏足够的内容支撑。二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三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尤其缺乏本级本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政策解读分析。
下步工作中,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平台更加规范。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三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运用政策问答、图表图解提高解读工作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