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公 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九、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十、2018年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产权交易相关政策规定。
(2)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交易市场进场登记、评审专家抽取、平台资源安排、秩序管理、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收集、编制、审核、存储和发布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交易中心的国有投资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含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5)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经济组织股权与山塘水库水面经营权等农村产权的交易。
(6)负责使用权、经营权等相关私有产权的转让和交易,个人相关知识产权的交易等。
(7)负责资产处置、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股权托管、质押贷款等。
(8)负责收取国有资源交易费用。
(9)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参与各方、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对评标专家库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并参与对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的考核。
(10)负责受理和协同相关部门处理投标人对交易活动的质疑;负责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对交易活动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对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11)负责指导、督查、培训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工作。
(12)完成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督查科、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交易科、土地矿权交易科、产权交易一科、产权交易二科、市场拓展科(风险控制科);设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组。
3、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编制总数60个,全部为事业编制。现有干部职工43人,其中在职41人,退休2人,另还有临聘人员7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 490.36 万元,比上年增加91.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0.36万元,比上年增加91.06万元,变动原因是: 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34.58 万元,占预算支出88.6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1 万元,占预算支出0.9 %,商品和服务支出 49.17万元,占预算支出10 %,资本性支出 2万元,占预算支出0.4 %。
三、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 49.19万元,比上年增加4.07万元,比上年增加9 %,变动原因是:1、综合定额预算标准调整变化;2、人员增加。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 基金支出 0 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为 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 2 万元、工程采购 0 万元、服务采购 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 132.2 万元,包括流动资产0万、固定资产 132.2 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铜仁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涉及预算资金490.36万元。单位没有纳入部门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1.6 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1、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
2、车辆购置费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 6 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1.6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0 万元,比上年下降 0 %,减少。
九、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26日